人防工程全称是“人民防空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其作用主要是“战时防护,急时应急,平时服务”三个方面。
近年来,一些企业或个人在人防工程内从事违法行为,对人防工程的防护效能造成严重破坏,给人防区域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年底,我们总结了一些典型案例,通过“教育、监督、震慑、惩戒”的方式,确保每一平方米的人防工程都处于安全、可用的状态,从而在战时能保护人民生命,在平时能服务社会民生,切实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生命工程”。
典型案例一

某小区物业公司擅自拆除小区人防工程防护单元防护密闭门,对人防工程密闭性和防护效能造成严重危害,给人防区域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的规定。
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陕西省国防动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对某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某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人防工程改造为自动洗车场所,给人防区域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存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的规定。
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依法给该物业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并监督其完成拆除整改,按原设计恢复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家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请广大市民积极向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反映违反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违法行为。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