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一、核查原则



1、附建式人防工程只进行防护核查。

2、依据《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施工图”审批文件内容进行核查。

3、人防设备设施生产单位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生产资质证为准。


二、工程竣工核查的条件及程序

核查条件:

1、完成图纸设计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核查程序:

具备核查条件的“结建”人防工程,由建设方报请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队,并提交《人防工程竣工核查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察队在审核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竣工核查。

附件资料:

1、总平面审批图;

2、施工审批图(建筑平面图);

3、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设计单位认定意见;

6、建设单位单位工程评估(初验)报告;

7、人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详见附件三中资料部分)。


三、核查内容和标准

1、政府许可图纸文件内容完成情况;

2、施工资料完成情况及相关单位质量评估情况;

3、土建各部分施工质量情况;

4、工程封堵部位预埋件到位情况及封堵构件到位情况;

5、人防设备设施生产、安装质量情况及资质情况;

6、给水到位情况及各管线穿墙防护处理情况;

7、防爆波电缆井到位情况;

8、人防配电箱到位情况(双路转换);

9、土建预埋情况(各进排风预埋管、人防口部D50气密测量管、人防口部D50电预埋管、防化值班室D15测压管、防爆波电缆井电预埋管、电桥穿墙预埋管)。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以《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人防工程技术要点》(见附件)为依据,人防工程综合评定以审批的人防工程设计图纸、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及战技术参数为依据。

结建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指南

一、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核查报告》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窗口申请验收备案,市人防办窗口负责核发《结建工程验收备案书》。建设单位凭《结建工程验收备案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产权手续。

二、由市人防办窗口负责将审核验收防空地下室过程中的文字、图纸、技术资料依法归档保存,并将防空地下室纳入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统计。

备案资料:

1、总平面审批图

2、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核查报告

5、结建工程验收备案书

附件:

人防工程技术要点

一、 土建部分

1、应满足部位构造要求(临空墙厚度≥250、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厚度≥300、战时主要出入口楼梯形式厚度≥150、顶板结构厚度≥200)。

2、人防临空墙、人防门门框墙、密闭隔墙、防护单元隔墙必须为钢筋混凝土墙体;人防墙体上的应力留洞后期处理必须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附隐蔽签证资料。

3、人防墙体上,特别是人防临空墙、人防门框墙、防护单元隔墙上不得设消防暗箱、配电暗箱及其他暗箱。

4、人防战时进排风竖井、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地面房间(倒塌范围之内的)必须为防倒塌结构;人防独立式出入口顶盖段必须大于5米。

5、当人防防护密闭门门框墙设置水平梁时,其方向、位置及构造必须满足标准(注意标准大样图)。

6、当人防进风口设置在室内口时,其人防活门前应设防堵铁栅。

7、混凝土构件封堵周边应预埋角钢框,地面留有200×150槽沟;钢构件封堵周圈应预埋宽250钢板;风管孔口周边应预埋角钢框或预埋大于3mm预埋管;顶板天窗封堵周边应留有大于150mm的担台和担台周边预埋角钢框,担台标高不得高于室外地平。以上预埋件原则不作隐蔽处理,应做防锈处理,若处于隐蔽状态,应提交隐蔽签证资料(注意标准大样图)。

8、战时转换封堵构件(混凝土预制构件、钢构件)应施工到位,并存放在图中标注的存放位置。

9、人防墙体预埋管均应有止水翼环; 进排风预埋管均为钢性法兰连接,接口端应出墙100mm;人防口部D50气密测量管应在清洁区一侧出墙100㎜,并设套丝、管箍、丝堵;人防口部D50电预埋管在防护密闭门非防护区一侧出墙100㎜,密闭门清洁区一侧出墙100㎜,并设置套丝、管箍、丝堵;防爆波电缆井预埋管可不作出墙要求(注意标准大样图);D15人防测压管应预埋在人防顶板及墙体内,两端出墙应大于100,防化值班室侧端头应套丝、设角阀,楼梯间或主体外端头应作好防堵措施。

10、电缆穿越人防临空墙时,其预埋管在非防护区一侧应出墙50~100㎜,设法兰,密实后安防护压板(注意标准大样图)。

11、严禁电桥架穿越人防墙体,电缆应通过墙体预埋管通过,并作密实处理(注意标准大样图)。

12、人防墙体均按防水施工支模,严禁使用PVC套管支模。

13、严禁私自变动政府许可的图纸文件,超出施工图审批图纸以外的任何变动,应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及设计院变更意见。

14、人防门型号、抗力及安装方向应正确,型号、抗力、生产厂家、把手开启指示等标注应到位。

15、人防门配件齐全,开启灵活,无漏光现象,人防门扇无缺损、裂缝现象。

16、悬板活门嵌入墙内设置,嵌入深度不应小于300㎜,水平轴边尺寸350㎜,非轴边尺寸150㎜.

17、防爆波电缆井应按标准图集施工到位,进线管预埋到位。

18、工程中的消防门应向外开启。

19、人防围护墙体不得出现漏水和大面积渗水现象。

20、人防主体内不得设置沉降缝和伸缩缝。

二、 设备部分

1、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给排水、消防、热交换等)均应在人防内侧设“防护阀门”(指铜芯的闸阀或截止阀),耐压大于1.0Mpa,其安装位置距穿墙部位小于200㎜,闸阀前端不应留有接头,其管径不宜大于150㎜。

2、竖井排水不得回排至防毒通道、密闭通道内,可单设集水坑或排至口部冲洗集水井;当密闭通道、防毒通道内设冲洗集水井或洗消集水井时,且排水系统未与主体外口部冲洗集水井合设时,其防爆地漏可设为清扫口;人防地漏处应有流水坡度,不得高出地平。

3、生活排水不得与染毒排水合设,也可不设生活集水井(核六级而言)。

4、出入口部应设D25口部冲洗系统。

5、防空地下室消防系统应按图施工到位,消防箱应开门见栓。

6、通风设备齐全,安装符合设计规范,设备的选型必须满足平时通风与战时通风要求。

7、在人防排风系统中连通清洁区的排风管路上应设置两道手动密闭阀,以满足防化要求。

8、人防进排风系统中末端手动密闭阀以前的风管用材,均应大于3㎜钢板。

9、人防进风系统中的过滤吸收器、手动密闭阀应安装到位,方向应正确;管道焊接点应光洁无漏洞;设备接口端应有密实垫片,无漏气点;系统送风量测试应大于系统设计风量。

10、室外口自动超压排气阀安装铅垂无偏差,接口管径与设备接口管径相配套,当确需由小管径过渡到大管径时,其接口管长度应留出足够的平管段,以保证设备安全打开。

11、人防地下室用电配电箱与地面用电配电箱分设,地下室配电箱应设置在防化值班室,平时与战时用电进行二路转换。

12、三种通风方式控制系统、三种通风方式显示系统、电铃告知系统、人防测侧压系统应施工到位,设备选型正确。

13、口部照明线路应在人防防护密闭阀们内侧设线路短路保护装置。

14、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15、电缆和电线应采用铜芯电缆和电线。

三、资料部分

1、保证资料一

包括:人防专业技术交底资料、人防工程变更资料、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资料、关键部位照片资料。

2、保证资料二

包括: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钢筋拉伸焊接试验报告;各材质单;资质证;合格证等。

3、隐蔽资料

包括:人防平战转换预埋件签证;人防各预埋管预埋情况签证(包括D15测验管等);钢筋隐蔽签证;混凝土隐蔽签证等。

4、测试资料

包括:通风系统测试;电系统测试;人防排水测试等。

5、评定资料(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

包括: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评定,其中项数划分应合理确定,如结构分布中的项数,应以底板浇筑批、侧墙及柱浇筑批、顶板浇筑批、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人防室内口(大于两个以上时可合为一个项数)等划分。

6、其他

总平面图审批实施情况;单体工程竣工图与审批图吻合情况;工程观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