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指南


一、建设单位需在人防工程开工前十五个工作日办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视其为违规建设工程。


二、受理范围:项目所在地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市级项目(如地铁等)。


三、根据相关要求,本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归口至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中进行公开和展示。查询方式具体如下:


方式1:登陆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依次点击“部门服务—按部门分类—市人防办”,在“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事项中,点击“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方式2:点击此处跳转至“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