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发〔2020〕2号
西安市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
依据《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实施办法》(陕人防发〔2014〕49号)文件规定和《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陕人防发〔2019〕99号)文件的要求,市人防办定于2020年元月8日至18日对全市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企业进行年检,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一年以上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
二、年检申报材料
(一)《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三份);
(二)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份)。
三、年检程序及要求
(一)年检申报材料《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于2020年1月18日前发至邮箱1301907100@qq.com;年检申报纸质材料于2020年1月8日到18日报送至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地址:西安市红旗东路888号人防办305室。联系人:张晓翠,联系电话:86486224 。
(二)《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表》纸质件“年检情况”栏应有西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意见(留存一份)。
(三)市人防办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在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相关单位在年检公告发布后领取资质证书。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年检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四)2019年办理的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单位,请到省人防办完成备案登记。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